福建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者:交通运输学院发布时间:2024-03-29浏览次数:1936


福建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理工大学等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交通运输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对象与招生计划

(一)复试对象

1、统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基本分数要求);

2、调剂生(符合调剂条件,并在研招网上确认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各个专业调剂要求为:

 (1)交通运输工程(082300

 ①原报考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代码08开头);②初试科目为:1)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一、3)数学一、4)相关专业课程;③成绩达到2024年国家A类线及以上,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要求调剂考生的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双上线”(即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应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类线,且达到调剂专业的国家A类线)。

 (2)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①初试科目为: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英语二;②成绩达到2024 年国家A类线及以上,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要求调剂考生的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双上线”。

 (3)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104智能交通与交通大数据技术

 ①原报考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代码08开头);②初试科目为:1)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一或二、3)数学一或二、4)相关专业课程;③成绩达到2024年国家A 类线及以上,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要求调剂考生的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双上线”。

3、物流工程与管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以下简称“士兵计划”),初试成绩应符合《福建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士兵计划”招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具体要求总分不少于158分,单科(满分=100)不少于38分,单科(满分>100分)不少于76分。

4、初试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交通运输学院2024拟招收硕士研究生90,具体详见表1。实际招生数根据国家学校政策变化可能会有所调整。

1 交通运输学院2024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2024招生指标

录取类别

复试比例

082300交通运输工程(学术学位)

01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2交通信息工程及智能控制

28

全日制

1:1.2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

01区域物流规划与管理

02智慧物流与信息管理

03企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50

(含“退役士兵”专项计划5个指标)

全日制

1:1.2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

01区域物流规划与管理

02智慧物流与信息管理

03企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7

非全日制

1:1.2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学位)

04智能交通与交通大数据技术

5

全日制

1:1.2

*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情况,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设若干复试小组。同时,为了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成立复试工作巡查组。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复试巡查组由学院班子成员和纪检委员组成,负责全程巡视监督招生录取各环节的工作情况。

2、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副教授或博士讲师等面试专家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每个复试小组设秘书1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考场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物流工程与管理学科专业考生复试内容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

2、复试方式:根据学科情况,采用线下笔试和面试形式,各学科具体复试形式详见2

3、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学生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及综合归纳和表达能力。包含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心理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面试专家将根据实际情况以随机提问的形式进一步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

4、专业课测试按照《福建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查询)上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详见2

2 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及要求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复试科目

复试形式

082300交通运输工程(学术学位)

01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2交通信息工程及智能控制

交通工程学/Python程序设计

(二选一)

复试包括专业课和综合能力测试等内容。复试形式采用线下口试的形式。每位考生根据所选择的复试科目,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口试答题。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

01区域物流规划与管理

02智慧物流与信息管理

03企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②物流工程与管理理论基础综合测试

复试包括专业课及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内容。复试形式采用线下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形式。同一批次考生统一进行笔试,笔试环节的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为开卷,其他课程笔试为闭卷。面试环节每位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口试答题。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学位)

04智能交通与交通大数据技术

交通工程学/Python程序设计

(二选一)

复试包括专业课和综合能力测试等内容。复试形式采用线下口试的形式。每位考生根据所选择的复试科目,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口试答题。

5.复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

 (1)交通运输工程学术硕士为专业课测试4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60分(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思政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并采用一票否决制。

 (2)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硕士为专业课测试4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60分(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思政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并采用一票否决制。

 (3)物流工程管理专业硕士为专业课笔试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分,专业英语读写能力测试10分,物流工程与管理理论基础综合测试3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50分(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分)。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四、复试程序

 (一)在交通运输学院网站上(http://trans.fjut.edu.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以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招生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按时参加线下复试。错过复试时间且未做合理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c.fjut.edu.cn)“研究生招生”-“文件规定”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并按复试通知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考生本人签署“系原件复印”并签上姓名和日期)。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从研招网下载的准考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42024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取得毕业证(须2024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扫描件或照片(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除提供准考证扫描件或照片外,还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考生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9、“士兵计划”考生还应补充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具体范例请参考:https://yjsc.fjut.edu.cn/2023/1103/c10183a224518/page.htm

10、《现实表现情况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空表格下载:https://yjsc.fjut.edu.cn/2024/0326/c10401a230801/page.htm

11、申请初试成绩加分的考生,应提交相关申请纸质材料。未提交加分申请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认定。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上述相应材料提交本学院,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四)考生分组及通知考试时间。

1、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1:1.2进行差额复试切线,对线内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往后按序递补至切线比例。

2、汇总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并按初试分数进行蛇形排序分组,组内随机生成考试顺序。

 (五)考生复试

1、各考生应在考试时间前30分钟进入考场,等待考试。

2、面试环节,考场助理引导考生进入考场开始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笔试环节,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2个小时。

 (六)复试完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七)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成绩得到S1,所占百分比为60%;记复试成绩为S2,所占百分比记为40%

2、入学考试总成绩为S1×60%S2×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八)复试完毕即统计计算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并于复试后12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

 考生在取得拟录取资格后(以研招网招生系统的待录取短信通知为准),请在一个月内提交体检报告(可先报送电子扫描版,待报到注册时再提交纸质版),体检项目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服务中心-招生工作”一栏。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程序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完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并依据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

  2.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  体检不合格者。

 在我院向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后,请考生及时确认录取,如果没有确认,就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1、复试结束后,我院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复试结果。复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由研究生秘书电话短信等多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登录研招网进行确认录取。对未及时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符合录取资格,但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将按序进入候补队列,考生可自愿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学院不对候补考生能否实际递补负责。

3、上报审批。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上级部门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和福建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应急处置

 在复试过程中,若出现应急突发情况,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复试小组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复试。

八、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复议

 (一)复试工作须全程录音录像。

 (二)严格贯彻执行复试巡视制度。学院复试工作巡查负责学院复试监督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四)实行复议制度。当考生通过合理渠道对复试工作提出质疑时,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考生若对复试录取过程有异议,可申请复议。考生复试申诉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0591-623315000591-62331504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0591-22869493

 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办公室:0591-22863085

九、其他

 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服务中心- 招生工作” 一栏下载,https://yjsc.fjut.edu.cn/2024/0326/c1404a230799/page.htm,明确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漏传播。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院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细则中未提及之处遵照《福建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交通运输学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福建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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