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原则
(1)确保公平公正
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都必须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2)确保科学性
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考生须知
参加复试考生应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考试规定,严守考试纪律,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及福建工程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规定。
考生须知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内容属于机密级,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严肃处理。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严禁考生将招生复试过程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三、复试考场规范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考场入场、离场等相关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场所的秩序。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
(2)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公布或泄露;复试过程考生非经复试小组或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携带考试相关资料和电子设备。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复试成绩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考生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9)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未按时到达考场,视为缺考。
四、复试流程与考场组织
1. 考前准备
考生认真学习研究生复试有关政策和复试相关规定,按要求准备好证件和材料。
加入交通运输学院复试学生QQ群(具体群号将在复试通知短信中提供,待考考生请密切关注本群信息);
按复试通知要求提交身份核验及相关材料,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未进行身份验证和资格审查,或验证、审查不通过者,禁止参加复试。
2.提交材料
考生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以压缩包形式提交复试材料至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feiyufeng@fjut.edu.cn,邮件名及附件名为“复试专业+姓名+准考证号”。并于复试当天现场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详见《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五、其他
复试过程中考生出现任何突发事件,请立即同复试工作人员联系,并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操作,保障复试过程顺利。
复试不确定性较大,复试过程突发事件或特殊事项以复试小组商定或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处理,未尽事宜,按上级和校院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考生参加考试应知晓以上规程,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复试,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复试无法进行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涉及违纪违法问题,按相关文件处理。
福建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