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水平,提升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质量和学术素养,请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实践环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毕业设计(论文)期初自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要求
1.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福建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闽工院教〔2019〕33号)和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及工作流程、写作要求等培训工作。
2.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和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认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遴选、选题、开题、任务书等各环节工作。
3.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人员为指导教师和毕业生分配账号,通知在线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开展选题、任务书下达、撰写开题报告、完成学生周记和教师指导记录填写等系列工作。
4.各学院要组织二级学院督导组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教师的指导人数等工作进展情况自查,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管理系统师生使用情况。
5.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审核把关。要组织专业教研室开展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专题会议,做好选题审核把关,筛查题目陈旧、难度太低或太大、涵盖范围不适当等问题。二级学院需召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定会议,认真审核专业教研室提交的选题,并做好审核记录。确保选题质量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把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选题排除、淘汰,每学年选题更新率应高于80%。
6.工科类要求课题尽量侧重于工程类型,法学类、经济类、管理类的选题应侧重于实务类型。一人一题,且题目总数多于学生人数,若课题较大,需要两人或几个人合作时,必须分解为若干小课题,明确分工,使每名学生有所侧重,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以利于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得到较为独立、全面的训练。
二、检查方式
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为载体,学院针对各专业进行自查为主,教务处进行抽检。学院自查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至2月22日。
四、材料报送
2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材料由分管领导审查后报送教务处,电子文档发送到410941269@qq.com。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2.涵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系统优化建议等期初自查报告。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