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学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发布者:交通运输学院发布时间:2022-12-08浏览次数:228

1124日下午,交通运输学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院党政班子、党委委员、院长助理、科级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郑磊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视频《奋斗新的伟业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和《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并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其中院党委宣传委员、副院长廖律超和纪检委员、院长助理张阳做了重点发言。

 廖律超同志表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对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有重要意义。作为高校教师,立足本职工作,筑牢思想防线,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与日常教育教学相结合,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养成良好的规范意识,把握好合法的社交关系,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坚决抵制有组织犯罪,自觉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为促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深化,打造安全稳定的平安校园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张阳同志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学院纪检委员要及时向师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治建设的内容,做到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增强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为提升国家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贡献自己的力量。

郑磊书记强调,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全院上下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任务;二要深刻认识制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各类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平台载体开展主题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三要增强依法治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能力,为促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深化,打造安全稳定的平安校园环境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