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详见附件1),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充分重视,要在前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动员组织教师申报;聘请高水平专家召开申报辅导报告,对申请书进行反复修改;协助项目申报人正确完成在线填报的申报材料;拟申请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台籍教师,学院安排专人共同对申请书进行修订。
2.请项目申报人根据《通告》要求,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条例》、《指南》、《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及相关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http://www.nsfc.gov.cn/查阅,请认真关注《指南》中的共性要求(如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等),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各学科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
4.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及填写方法请参考“通告”、“指南”。没有系统帐号的申请人请与各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请开户。
5.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详见附件2)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6.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依据《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形式审查明细表》(详见附件3)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请各有关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所申报的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提出修改建议,并于2020年2月中下旬将最后一轮的相关修改建议反馈给各项目申请人。
7.请各项目申报人根据修改建议,对项目申请书进一步提炼之后,于2020年3月8日16:00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二级学院(部)在线审核各项目申报材料,经审核修改后申请人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二级学院(部)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推荐信、同意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申请书一式两份(打印申请书时,除了封面页和最后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外,其余部分均要求双面打印,两份申请材料必须均为原件),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特别说明:2020年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但仅限于依托单位向基金委报送时无需纸质申请书。为做好校内形式审查工作,请上述项目类型的申请人仍然提交一式一份完整的申请材料给学院科研秘书。
8.2020年3月10日下班前,各二级学院(部)将正式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人申请书纸质材料2份(如有附件请装订在申请书后面)】、《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4)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注意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版申请书版本编号必须一致。
9.请各单位严格遵守学校的申报时间安排。
10.未尽事宜,请联系:2286 3081 邮箱:xufang508@163.com。
附件: 1.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
3.2020年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形式审查明细表
4.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科 研 处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