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部分中层副职岗位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运输学院发布时间:2015-06-03浏览次数:306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直属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闽工院委〔20147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近期开展部分中层副职岗位选拔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本次选任岗位共有11个,按工作性质划分为4个类别并进行分类选任,具体类别及岗位情况如下:

1、第一类岗位(3个)

    党委、校长办公室副主任2名(其中1名兼任机关党委副书记)

    宣传部副部长1

    2、第二类岗位(5个)

    学工部副部长2名(其中1名兼任宿舍管理中心主任)

    校团委副书记1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1

    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1

    3、第三类岗位(1个)

    后勤管理处副处长1

    4、第四类岗位(2个)

    设计学院副院长1名(聘任)

    图书馆副馆长1名(聘任)

二、选任条件

1、资格要求

报名范围为本校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其中,报考第一类至第三类岗位人员须正科满3年。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六条的相关条件,出生年月为196511以后出生。

2、适岗要求

1)第一类岗位:具有较强的行政协调管理能力和较好的文字功底。

2)第二类岗位:具有学生工作经历,其中校团委人选出生年月应在198011以后。

3)第三类岗位:具有土建专业或有后勤管理工作经历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4)第四类岗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设计学院人选应担任过工业设计或艺术设计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及以上职务;图书馆人选应有人文社科类专业背景,并具备高校院系(部门)管理和文化建设方面的经验。

三、选任程序

选任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竞岗演说及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步骤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6365日上午1200

报名办法:本次报名实行按类别报名。报名者可从4个类别岗位中确定选报2个以内的类别,并将报名表交到校党委组织部(外出公务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交)。同时将报名电子文档发送到zzb@fjut.edu.cn

《中层副职岗位选任报名表》可到组织部网页下载或到组织部领取(咨询电话:22863091 王强;22863360 兰陈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经公示无疑义后方可进入竞岗演说及民主推荐环节。

类别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终止后续选用工作。

3、竞岗演说及民主推荐

竞岗演说及民主推荐安排在68-6月15之间完成,内容包含竞岗演说、回答问题和民主推荐三项。

竞岗者可从选报的本类别中选择某一个岗位进行竞岗演说,竞岗演说时间不超过8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7分钟(含思考问题时间)。

回答问题结束后,现场进行民主推荐。参与推荐人员每人可按本类岗位数11的比例填写民主推荐表。民主推荐人员的范围由组织部门根据各类工作岗位性质确定,应由熟悉本岗位业务的部门(单位)人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等方面人士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

根据竞岗演说及民主推荐情况,各类别按本类别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推荐人选。

4、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际,校党委常委会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具有基层挂职工作经历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5、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6、决定任用

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对干部德才表现、竞岗演说及民主推荐情况、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任用人选。

四、对选任工作的监督

校纪检部门对选任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校纪委办、监审处:22863106校党委组织部:22863095

本次干部选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党委、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并积极支持竞岗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此次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中层副职岗位选任报名表

2.《福建工程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六条)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5年6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