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院〔2015〕研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等有关文件和福建省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为了做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提高新生入学质量,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及方式由各学院确定,报送研究生处备案。复试是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满分100分。
三、复试比例
复试比例由各学院根据专业(领域)情况自行确定。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文件要求详见《福建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五、关于体格检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具体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具体请详见《福建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通知》。
六、复试录取
复试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所有录取的考生必须经过复试。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情况及生源特点,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办法,不断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七、复试录取阶段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容 |
3月19日 | 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公布复试方案 |
3月20日-4月5日 | 确定复试考生名单,通知考生复试 复试、体检、政审,上报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 |
4月5日前 | 拟录取名单公示 |
八、联系电话
研究生处: 0591-22863083杨老师
九、有关报表请从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招生网主页下载(常用下载),报送的有关材料还须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yjsc@fjut.edu.cn。
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