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B区高层90m2套型面积住宅选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运输学院发布时间:2010-03-24浏览次数:160

各有关院校(单位):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B区二、三期套型面积90m2多层424套住宅的选房工作已全部结束。其中有4套住宅选房后申购人又弃购,将并入本次房源。未选房部分套型面积90�住宅中, 13#-19#楼共610套已全面封顶,并已取得销售许可证,于2013年 1月 20日交房。为此,根据工程建设和销售进度,本次将先行推出13#-19#楼610套和上期剩余房源4套,共计614套进行选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对象分类
    根据闽教房〔2010〕7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各类别人员数量和本次销售的房源套数的实际情况,本次房源销售时将按以下顺序分类选房:
    (一)享有优先申购权的中级职称(含科级行政职务)改选90m2的人员(60人);
    (二)享有优先申购权的初级职称改选90m2人员(111人);
    (三)享有非优先申购权的副高职称(含处级行政职务)改选90m2的人员(8人);
    (四)享有非优先申购权的中级职称(含科级行政职务)改选90m2的人员(383人);
    (五)享有非优先申购权的中级职称(含科级行政职务)选房顺序号中级非优420号至中级非优471号的人员(52人)。
    选房时将根据以上分类顺序并按选房顺序号先后依次选房,直至本次房源选完为止。各类别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一。
    二、销售价格
    销售基准价格根据省物价局闽价房〔2008〕427号文的批复,确定为多层住宅3547元/m2、11层住宅3762元/m2、18层住宅3902元/m2,并按整幢住宅单位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楼层、朝向差价。
    三、选房时间、地点、携带材料要求
    (一)定于2012年3月5日(星期一)至2012年3月9日(星期五)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办公室(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实训中心G楼一层)选房(具体见附表一)。中级非优先选房顺序号471号之后的申请人仍有可能选购到本次推出房源,届时将另行通知选房时间。
    (二)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选房顺序号确认单亲自到场,如有委托,需提供本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关系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要求
    (一)每位申请人现场选房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二)本次通知选房的申请人或其委托人,无论选择本次房源还是选择未推出部分的住宅,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选房或确认,若超过时间未到现场选房或确认的,视为放弃B区限价商品住房的权利。
    (三)选房确认后,根据闽教大〔2008〕30号文件的规定,申请人每户需当场缴纳叁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请每位申请人携带银行银联卡现场刷卡,不收取现金。
    (四)为保证选房工作的顺利进行,申请人只允许携带壹名亲属参加选房活动,并请不驾车到现场。
    (五)销售办公室统一安排现场看房时间(具体安排见附表二)。
    (六)本次选房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请各院校务必将本通知逐个通知到选房者本人,以免影响本次选房工作。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 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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