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有关通知和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2014年“五一”劳动节放假三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五一劳动节全体师生放假时间为3天,即5月1日(周四)、5月2日(周五)、5月3日(周六)。 5月4日(周日)上班、上课,补上5月2日(周五)的课, 5月4日(周日)原安排的课程由任课老师自行安排补课,4月30日(周三)、5月1日(周四)的全校性公选课暂停、顺延一周。 二、值班安排及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放假期间,各院系须安排专人值班,其他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请各单位、各部门于4月24日(周四)前将值班安排通过OA报学校办公室。(电话:22863023) 2、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调课协调工作,并及时通知师生。 3、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师生假日期间安全。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学校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