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学校党委发展党员文件精神,为了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党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实施,现将第三十期、三十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党支部培养考察一年以上,已被党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经本人报名、支部推荐、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校党校批准,可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
二、培训方式
主要利用课余和业余时间进行,培训应做到四个结合:课堂授课与课外自学相结合,系统讲授与专题讨论相结合,传统教学方式与现代教学手段相结合,校内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培训以授课为主,结合自学、观看专题录相、参观学习、社会实践、小组讨论、撰写体会、交流等多种方式,力求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办班程序
根据学校党校下发的培训文件和年度发展党员的计划数要求(培训人数允许上下浮动发展党员计划数的10%),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报名。根据发展党员工作和办学条件情况,原则上每班人数应达到100人,如未能达100人可以自由组合,资源共享。各主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按照校党校制定的培训大纲和计划,精心组织,落实好培训内容,确保培训质量。在开班前一周,把培训通知、培训计划、学员名单报校党校,审批后方可开班。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授课教师从党校师资库中聘请。
四、教学安排
1、上课时间:
(1)第三十期:2011年10月-11月(具体时间由各班自行安排);
(2)第三十一期:2011年11月-12月(具体时间由各班自行安排)。
2、上课地点:由各班自行安排。
3、教学内容和参考师资:
序号 | 专 题 内 容 | 参考师资 |
1 | 《大学生的成长与中国共产党 》 | 张剑兴 陈 瑛 林碧苍 徐品晶 王雄杰 林 文 |
2 | 《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党的制度、组织纪律》 | 王东星 邢闽芳 陈 群 |
3 | 《共产党员的条件与要求及入党的程序》 | 刘元芳 黄光阳 陈益严 何 仕 林国平 邓毓旺 林 林 |
4 | 《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 许步国 张 真 杨伟才 王昆仑 王丕兰 黄星榕 |
5 | 《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社会主义荣辱观》 | 谭轶群 郑 磊 阮文玲 |
6 | 《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解读》 | 许丽平 雷 辉 肖 行 |
4、自学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两会”主要精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闽工院委〔2010〕20号)内容见学校创先争优网页。
5、小组讨论内容
(1)在实践中怎样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当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党旗添光彩;
(2)如何立足个人实际,对照党员条件,剖析查找自己目前还存在的差距与不足;
(3)如何结合学校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以实际行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在学风建设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4)如何结合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及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结合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融入海西建设?
6、主题实践活动
“让先进性在校园闪光,做服务社会的先行者”(具体由各班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7、观看录像内容: 学校党校提供。
8、考试时间:
(1)第三十期:2011年11月16日;
(2)第三十一期:2011年12月7日。
9、典型交流时间:
(1)第三十期:2011年11月23日;
(2)第三十一期:2011年12月14日。
10、结业时间:
(1)第三十期:2011年11月30日;
(2)第三十一期:2011年12月21日。
五、有关要求
1、主办单位指定一名班主任,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联系教师、借用教室、负责考勤、维护纪律、主持交流等工作。各班班主任在开课前一周把培训通知、培训计划、学员名单报校党校审批,培训结束后及时向校党校上交学员实践活动总结、考勤表、建议结业名单、心得体会、读书笔记和试卷等材料。
2、每位学员要合理安排好日常工作、文化课学习与党校学习,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积极参加党校学习,准时到课,不无故缺课或迟到早退,严格请假制度,有事请假须由班主任批准,学员如发现无故缺席二次或迟到、早退三次者,一律取消党校学员资格,不得参加结业考试。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课余合理安排时间认真自学,做好自学笔记。交流环节要求学员事先围绕确定的交流主题做好准备,交流时积极发言。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1500字。
3、学员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闭卷考试成绩占总分的80%,学员的课堂表现、课堂纪律占总分的10%(由授课教师、班主任、各小组长给予评价),考勤情况占10%。
4、对严格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积极参加各项讨论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关心时事政治,先锋模范作用突出,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综合考核优秀的学员,可推荐其为“优秀学员”评审对象,校党校将授予其荣誉称号。培训过程中,党小组集体协作精神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积极参加各项自学和讨论、社会实践有意义,小组学员未出现旷课、迟到,小组学员考核成绩未出现不及格、且考核成绩均在80分以上的党小组,校党校将授予“优秀党学习小组”荣誉称号。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