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第九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运输学院发布时间:2011-12-18浏览次数:8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福建省贯彻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预备党员的教育和培养,提高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1月―12月举办学校党校第九期预备党员培训班。为使培训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培训质量,达到培训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对预备党员的培训,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的必要环节。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党的发展历史及反腐倡廉教育,使预备党员加深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努力学习,认真实践,刻苦锻炼,更加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参训对象
  根据学校培训条件情况,本学期参加培训对象为:截止到2011年11月前未参加校党校培训的师生预备党员。请各单位将参加第九期预备党员培训学员名单登记表(详见附件)于11月7日前发电子邮件至zzb@fjut.edu.cn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依据,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结合当前形势和学员的思想实际,采取授课、自学、讨论、交流和总结学习体会、撰写文章等形式,认真组织培训内容的实施。通过对预备党员的培训教育,增强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的意识,从思想上真正入党;结合本人学习、工作、生活实际,对照党章要求查找差距,努力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四、培训要求
  1、根据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和办学条件情况,为加强对培训班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率,校党校统一安排授课计划、包括聘请授课教师、负责主持培训班开学式和结业式工作及培训班日常组织管理事务性等工作。
  2、各党总支要协助校党校做好培训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组织本系各小组学员自学、讨论、参观学习实践等活动,负责监考和改卷及完成学校党校交办的其他事务。培训班结业后将本系各小组实践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各小组自学讨论(纸质和电子版各2份)、学习心得、读书笔记及考试试卷(各3份)一并上交校党校。
  3、每位学员应珍惜培训机会,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主动交流,善于总结,培训期间每位学员要自学20个学时,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学习体会一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内容可以是培训的内容或者自学体会、观看录像的感想等。培训结束后将组织典型交流,在各单位推荐1-2名预备党员代表的基础上,校党校将根据培训名单随机点名作典型发言。
  4、学员听课考勤采取签到形式,凡缺勤一次以上(含一次)或迟到、早退二次以上(含二次)者,不予结业。
  5、学员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闭卷考试成绩占总分的80%,学员的课堂表现、课堂纪律占总分的10%(由授课教师、班主任、各小组长给予评价),考勤情况占10%。考试成绩做为预备党员转正依据之一。
  6、对严格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积极参加各项讨论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关心时事政治,先锋模范作用突出,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综合考核优秀的学员,可推荐其为“优秀学员”评审对象,校党委党校将授予其荣誉称号。培训过程中,党小组集体协作精神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积极参加各项自学和讨论、社会实践有意义,小组学员未出现旷课、迟到,小组学员考核成绩未出现不及格、且考核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的党小组,校党校将授予“优秀党学习小组”荣誉称号。
  7、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抓好落实,协助做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培训班授课计划将适时下发。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