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掌握党的有关基础知识,进一步加深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奋斗目标及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认识与理解,端正入党动机,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二、培训内容 党的性质和纲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党的组织和纪律,党的宗旨和作风,党员标准和入党常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十八大报告和2013年全国“两会”精神等。教材以《入党培训教材》(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为主,由各单位统一到学校组织部领取,参考《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1修订版)。 三、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且未参加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 四、培训形式 以专题讲座、课堂教学为主,适当结合观看录像、分组讨论、社会实践、自学等形式。 五、培训考核 培训后,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主命题,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结业证书。 六、培训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教学内容,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教育培训及考试、管理等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开班前一周将电子文档方式报送本单位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含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名单),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校党校(zzb@fjut.edu.cn)存档,原则上应于4月中旬前完成培训工作。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