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学校党委发展党员文件精神,为了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党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实施,现将第三十八、三十九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党支部培养考察一年以上,已被党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经本人报名、支部推荐、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校党校批准,可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 二、培训方式 主要利用课余和业余时间进行,培训应做到四个结合:课堂授课与课外自学相结合,系统讲授与专题讨论相结合,传统教学方式与现代教学手段相结合,校内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培训以授课为主,结合自学、观看专题录相、参观学习、社会实践、小组讨论、撰写体会、交流等多种方式,力求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办班程序 根据学校党校下发的培训文件和年度发展党员的计划数要求(培训人数允许上下浮动发展党员计划数的10%),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报名。根据发展党员工作和办学条件情况,原则上每班人数应达到100人,如未能达100人可以自由组合,资源共享。各主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按照校党校制定的培训大纲和计划,精心组织,落实好培训内容,确保培训质量。在开班前一周,把培训通知、培训计划、学员名单报校党校,审批后方可开班。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授课教师从党校师资库中聘请。 四、教学安排 1、上课时间: 第三十八期:2013年9月-11月(具体时间由各班自行安排)。 第三十九期:2013年10月-12月(具体时间由各班自行安排)。 2、上课地点:由各班自行安排。 3、教学内容和参考师资:
4、自学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2013年全国“两会”精神, 2013年福建省“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所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理性看 齐心办――理论热点面对面・2013》等。 5、小组讨论内容 (1)作为一名发展对象,如何立足个人实际,对照党员条件,剖析查找自己目前还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在实践中怎样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 (2)如何结合学校开展的两访两创活动,以实际行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在学风建设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3)如何结合习近平总书记8・19重要讲话精神,增强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实际行动融入海西建设? (4)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理性看 齐心办――理论热点面对面・2013》的观后感。 6、主题实践活动 “永葆党员先进性,共筑美丽工院。”(具体由各班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7、观看录像内容: 学校党校提供。 8、考试时间: (1)第三十八期:2013年11月13日; (2)第三十九期:2013年11月27日。 9、典型交流时间: (1)第三十八期:2013年11月20日; (2)第三十九期: 2013年12月4日。 10、结业时间: (1)第三十八期:2013年11月27日; (2)第三十九期:2013年12月11日。 五、有关要求 1、主办单位指定一名班主任,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联系教师、借用教室、负责考勤、维护纪律、主持交流等工作。各班班主任在开课前一周把培训通知、培训计划、学员名单报校党校审批,培训开始提交一篇开班简讯(附照片、用于上传党校网站),培训结束后及时向校党校上交各小组学员实践活动报告(电子版、每组各1份<附照片>、用于上传党校网站)、各小组自学讨论(电子版、每组各2份)、考勤表(纸质版<盖开班总支章>)、建议结业名单(纸质版<盖总支章>、电子版)、心得体会(电子版各3份)、读书笔记和试卷(各3份)、典型交流报告(电子版、所有发言者各一份)等材料。 2、每位学员要合理安排好日常工作、文化课学习与党校学习,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积极参加党校学习,准时到课,不无故缺课或迟到早退,严格请假制度,有事请假须由班主任批准,学员如无故缺席二次或迟到、早退三次者,一律取消党校学员资格,不得参加结业考试。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课余合理安排时间认真自学,做好自学笔记。交流环节要求学员事先围绕确定的交流主题做好准备,交流时积极发言。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1500字。 3、学员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闭卷考试成绩占总分的80%,学员的课堂表现、课堂纪律占总分的10%(由授课教师、班主任、各小组长给予评价),考勤情况占10%。 4、对严格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积极参加各项讨论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关心时事政治,先锋模范作用突出,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综合考核优秀的学员,可推荐为“优秀学员”评审对象,校党校将授予荣誉称号。培训过程中,党小组集体协作精神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积极参加各项自学和讨论、社会实践有意义,小组学员未出现旷课、迟到,小组学员考核成绩未出现不及格、且考核成绩均在80分以上的党小组,校党校将授予“优秀党学习小组”荣誉称号。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3年9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