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7号: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交通运输学院发布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289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闽工院〔2023〕教37

未知

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检验学生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为了加强质量监督,提高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教高〔202145号)和《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实践环节工作的通知》(闽工院202213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的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检测工作

1.检测内容与方式

各学院组织师生自行将毕业设计(论文)上传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检测,教务处对检测的过程以及结果进行监督与检查。各学院应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检测内容的真实性和学术规范性。为便捷快速检测论文,提高检测效率,建议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应采用统一的Word电子文本格式。论文电子版的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例如,学号:201702123_姓名:张三_论文题目:企业产品结构演化机制及优化调整,则电子版文件名应为:201702123_张三_企业产品结构演化机制及优化调整。

各学院可自行安排检测时间,教务处已开通检测权限。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能够顺利的进行,各学院的全部检测流程在毕业答辩前必须完成。

2.检测标准及结果认定

学生的毕业设计需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每篇最多检测2。文字复制比低于30%,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文字复制比超过30%(30%),视为未通过检测,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检测1次,若重新检测仍未低于30%,取消该生答辩资格。

3.特殊情况

因学科专业特殊性,不适宜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可决定具体检测的内容和文档等素材,但检测内容必须符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专业评估认证要求,并向教务处报备。

个别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虽然超过30%,但指导教师认为该论文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经校外同专业两名以上教授级专家认定(认定书需专家亲笔签字),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申请需具备指导教师意见、校外专家鉴定意见、学院党政联席会等完整可溯源的过程材料,学院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真实有效后,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审批同意,方可参加答辩,未经教务处审批同意的,其答辩成绩无效。

二、毕业设计(论文)抽检送审工作

各二级学院抽检送审毕业设计(论文)需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实践环节工作的通知》(闽工院2022134号)要求开展,抽检篇数不少于专业毕业生数2%,学生人数少的专业,至少抽取1篇以上。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抽取规则。

抽检的每篇毕业设计(论文)均应聘请三位校内外本专业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担任评审(至少2位为校外专家),校外评审专家学科专业应与送审专业保持一致,原则上应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具有硕士点授权高校选聘。

抽检送审的毕业设计(论文)被认定为合格的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需重新修改,经学院审核符合要求,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前完成抽检送审工作,送审结果材料留档备查。

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及归档

1.答辩安排

各学院根据《福建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要求,对答辩资格审查、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环节严格把关,认真组织答辩环节,杜绝流于形式,建议各学院聘请部分校外专家参与答辩小组。请各学院至少提前一周将具体的答辩安排表(附件1电子档发送到联系邮箱

2.文件归档

各学院应按照《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实践环节工作的通知》(闽工院2022134号)文件要求,做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为了便于教育部抽检工作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以及成果附件按抽检版和最终版2个版本上传至系统。

抽检版应上传至“过程文档管理-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版”,抽检版具体材料为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版,图纸、作品、设计说明等结果材料)。

最终版应按归档要求,除上传抽检版材料外,需将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中期答辩等过程管理材料。

各学院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材料和管理过程材料的系统资料审查、导出和归档工作。所有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材料和过程材料的电子文档须由教研室和学院分别备份存档。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各学院根据《福建工程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办法》(闽工院教〔201586号)文件精神推荐申报,推荐参评名额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数2%。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参与多校联合毕业设计的学生按照往年惯例推荐参与人数50%的比例参评校优秀毕业设计;参与BIM联合毕业设计的学生直接参评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请各学院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填写参评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汇总表(见附件2并把汇总表、缩写稿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原件和缩写稿的电子稿等材料各二级学院留存电子稿。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需提交的材料包含:

1.参评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汇总表

2.按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编格式的2000字左右缩写稿;

请各学院务必于6516:50,报送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的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联系人:骆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3403

邮箱:410941269@qq.com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

2.参评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汇总表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3516


抄送:。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351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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